服务热线:400-997-2996(周一至周五9:00-18:00) 加入用户QQ交流群群号:108678

会员中心

交易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甲方:域名所有者以域名为质押物进行交易行为的域铺网站用户,也称为“出质人”(即将其域名作为其债权担保,提供域名的人);

乙方:在域铺网站上进行域名投资活动并完成身份认证的用户,也称为“质权人”(以域名质押作为保障,收回投资资金的人)或“投资人”;

丙方: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YuPu.com(以下简称“域铺”或“本站”)的经营权,为甲乙双方域名质押交易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公布、授权评估、信息交互、交易撮合等技术信息服务,也称为“服务方”。

第二条 协议订立

2.1 甲方自行或已获得合法授权通过在域铺发布其交易需求并确认签署本协议。

2.2 乙方自行或已获得合法授权通过在域铺进行投资操作,确认签署本协议。

2.3 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域铺网站的相关交易、程序规则,甲方将要质押的域名PUSH到本站指定账户并填写申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设置交易赎回期限、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设定赎回金额等信息,发布申请(用户须开通域铺VIP会员服务),待本站工作人员评估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交易标,投资人自行评估投标进行一对一投资。在质押期间,质押行为不影响域名的正常解析使用,但限制域名的买卖转移操作。

2.4 乙方通过在域铺网站上进行操作确认已将投资款项划转(且不可撤销)至甲方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即“已出款”,同时甲方在域铺网站交易管理页面进行确认,款项是否在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即“已收款”,订单状态确认款项转移完毕时,本协议正式生效。

2.5 甲方须成为域铺VIP会员方可使用丙方提供的发布申请服务。VIP会员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事宜可参照相应的《域铺VIP会员服务协议》。

第三条 赎回事项

3.1 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交易管理页面所约定的日期及赎回金额,自行从其名下银行或资产账户划转足额资金至乙方收款账户赎回交易域名。

重要提示:甲乙双方交易期间,涉及打款操作时,双方须自行从其名下银行或资产账户划转足额资金到对方在本站绑定的预留收款账户。如收款账户非对方在本站绑定的预留收款账户,由此造成的纠纷争议,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3.2 若出现提前赎回域名的,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及交易管理页面的约定进行操作并支付给乙方应得资金及收益。若出现逾期,丙方会自行将域名PUSH至乙方在本站的账户下,域名所有权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3.3 延期赎回

3.3.1 在约定赎回期到期前,甲乙双方秉承自愿、平等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甲方可申请延期赎回。

3.3.2 甲方应到管理中心页面提交“延期赎回申请”并选择是否支付利息,同时乙方在域名网站交易管理页面进行确认并标记;在此期间,如甲方选择支付利息并得到乙方同意确认,则甲方须自行从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资产账户将“赎回期利息”款项划转(且不可撤销)至乙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资产账户下,收款操作及默认收款事宜,可参照本协议4.2项下相关条款。

3.3.3 在甲方多次申请延期赎回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如甲方首次申请延期赎回时选择支付利息,则此后的每次延期赎回到期日之前,甲方均须支付相应期间的利息;如甲方首次提交延期赎回申请时选择不支付利息且经过乙方确认,则甲方须在延期赎回到期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得本金及所有利息。

3.3.4 延期赎回期间,甲乙双方有关利息收款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相关条款。

第四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承诺拥有域名所有权或已征得域名所有者同意且不侵犯域名所有者的正当权益,确保域名无权属纠纷、无来源不明等情况。

4.1.2 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交易期间,域名处于正常状态,域名指向网站无违法违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因域名被墙或HOLD而给本协议他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4.1.3 甲方知悉并同意:因域名被仲裁或处于法院裁决争议期而导致域名被划转或转移受限,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按要求提前支付赎回金给乙方;否则,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锁定账户并合理披露其个人信息给乙方。

4.1.4 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及时到管理中心进行“收款确认”操作;如3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进行确认且丙方通过账户预留信息无法联系到甲方,则默示甲方已收款。

4.1.5 甲方凭帐号和密码享受本站提供的技术信息服务,通过账户、密码和自行设置的安全保护问题对账户及域名交易管理页面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行为。未经乙方及服务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1.6 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全部款项本金、利息及交易管理页面约定的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若甲方的姓名、身份、地址、电话号码、QQ等信息变更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本协议他方权益的情况时,甲方应立即将变更事项通知丙方。若因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本协议他方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1.7 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不存在同一域名同时通过其他实体或网络中介机构进行抵押,重复可赎回交易行为。

4.1.8 甲方应确保自身具有与所得投资金额相匹配的赎回域名的能力,承诺其所得资金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并具有合法收入来源,能够按照本协议及交易管理页面的约定按期足额归还乙方投资资金。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站内相关约定享有其投资资金带来的收益。

4.2.2 乙方确认,其在进行投资前已经了解投资风险、域名市场行情价格波动风险和国家政策法规风险,具备相应的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认知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拥有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将自行承担交易可能产生的本息损失等违约风险。

4.2.3 乙方保证其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并非任何犯罪或者非法活动所得,不存在利用服务平台服务进行洗钱的行为;乙方同意并认可丙方仅提供媒介服务,丙方不触碰资金无审核资金来源的义务。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本协议其他各方无关。

4.2.4 乙方下单后须1个小时内打款给甲方并到管理中心进行付款确认。如已打款但未及时标记“已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但丙方有协助乙方追回的义务。

4.2.5 乙方在收到甲方赎回金或利息后,应及时到管理中心进行收款确认;如3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进行确认且丙方通过账户预留信息无法联系到乙方,则默示乙方已收到赎回金或相应利息。

4.2.6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约定进行提前赎回域名,无需丙方特别通知或同意,甲乙双方在交易管理页面自行操作确认。

4.2.7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在域铺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承担因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丢失、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任何通过其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2.8 乙方承诺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其他平台收款账号信息资料予以保密,除用于本协议目的进行投资与合理催收外,不得向外转让或披露。如乙方未经本协议他方允许擅自转让或披露,给本协议他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9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对甲方的债权,不可分割不可转移。因乙方擅自或经甲方默认同意的债权转移而出现问题或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10 乙方在交易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丙方即服务方不负责相关事务处理,若因此而导致丙方责任或损失,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损失的权利。

4.3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4.3.1 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信息,对甲方进行评估,并根据市场平均价值等综合因素作出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其质押域名交易的发布请求和向乙方进行推荐。

4.3.2 丙方应当恪尽职守,本着依法、诚信、谨慎、有效的原则,为甲乙双方提供初审评估、交易管理等信息和技术服务,并依据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

4.3.3 丙方作为服务平台,只负责匹配甲乙双方信息,平台不接受、不触碰、不吸储任何用户的投资资金。用户应合理、谨慎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范围内在平台进行域名投资可赎回交易。

4.3.4 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按照一定的程序规则在域铺网站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因个人操作不当或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丙方对甲乙双方变更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有知情权。因甲乙方未及时通知丙方而导致其自身在本协议项下各项权益受到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3.5 如因丙方单方面原因受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而导致域名被盗或丢失,丙方应承担向乙方赔偿的责任,赔偿金额以域名的赎回金为准。如因丙方在第三方平台账户安全问题导致域名被盗或丢失,丙方应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5.2 按照约定赎回期到期时,甲方仍未从其名下银行账户划转足额赎回金至乙方收款账户下,视为甲方违约;平台依据本协议直接将质押域名的所有权PUSH转移至乙方在域铺网的账户下。

5.3 如因甲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而给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服务方亦可单独向甲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款项全部偿还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7.2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3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域铺已经发布的关于可赎回交易的所有内容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做出修改和补充。

400-997-2996

客服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关于我们
帮助中心
新手指南
注册协议
交易协议

Copyright © 2008-2018 [ 域铺 ] 合肥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Jum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皖B2-20160079-1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60079]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199号